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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信快讯】我所主任兼陕西省律师协会矿环委主任师学宁积极组织委员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关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建言献策[20161102]

2016年10月24日,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向我所主任兼陕西省律师协会矿环委主任师学宁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我所主任兼陕西省律师协会矿环委主任师学宁立即组织委员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并于同日撰写了《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2016年11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定稿,陕西省律师协会矿环委的很多修改意见得到了全国律协环资能委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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