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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体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样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公民提出了审查建议。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规定制定机关说明情况,请执法部门提供有关规定实施情况;了解停车收费改革相关政策,询问审查建议人有何考虑,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走访居民127户……最终,制定机关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调整完善罚款额度和程序,督促有关单位出台具体办法。这成为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一个生动案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8日听取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报告时表示,备案审查工作有两方面要求,一是通过备案审查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二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我们注重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渠道和方式,努力使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和工作实践成为新时代新征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体现。”沈春耀说。

比如,在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和机制方面,2019年,在中国人大网开通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实现审查建议“一键提交”。三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网上提出的审查建议11800余件,约占五年来审查建议总数的66.4%。

通过备案审查工作,督促纠正了一批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五年来,共收到1.7万多件审查建议,审查建议人来自不同地域、行业、群体,审查建议内容广泛,涉及诸多领域,表达权益诉求、关注法治进步、反映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

沈春耀说:“我们对审查建议逐一登记,逐件研究;必要时,与审查建议人沟通,了解来自基层和各方面的真实声音,增强审查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处理意见后,通过书面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作出反馈。以研究处理审查建议为抓手,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2021年,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督促纠正个别地方以户籍限制从事出租车司机职业的问题;2022年,进一步梳理研究、推动14个地方纠正了类似问题。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贯彻的重大理念。”沈春耀表示,要把备案审查工作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委员提案工作结合起来,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结合起来,同立法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联系指导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努力通过备案审查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使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形式和制度载体。

根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将不断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办理机制,提高重点、难点审查建议办理成效,提升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和质量,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为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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