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布逮捕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逮捕是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羁押审查的强制措施。

被宣布逮捕者享 有以下权利:

一是在逮捕前有权要求出示逮捕证;

二是被逮捕后,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在24小时内将逮捕原因和羁押住所告知被逮捕人家属或所在单位,但告知可能有碍侦查或无法告知的情形除外;

三是被逮捕后24小时内侦查机关,应当进行讯问;

四是被逮捕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或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可以请求撤销或变更逮捕;

五是第一次讯问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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