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答: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前应申请人请求裁决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制度。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明确两点:

—是案件性质属于实施先予执行的范围,即是属于追索赡养费、 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或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二是被告人负有给付义务。所谓“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是指被告不给付将严重影响生产或人民群众的生活。比如被告不交付工作、生产正常运转,生产设备、生活设施维修所需要的资料、图纸,就会严重影响工作、生产正常运转,或者会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就属于“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中请先予执行的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先予执行还应当明确:申请先予执行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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