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遗产的处理

 

所谓五保户,是指享受集体组织生养死葬待遇的农民。“五保”的主要内容是: 保吃、保穿、保住、保教(指儿童和少年)、保医、保葬。“五保”,是根据《1956-195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的规定建立起来的,由农村集体组织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农民给予生活上的照顾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从而使“五保”农民,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生老病死都有保障。

对于“五保户”的遗产应分下面几种情况处理:

1、“五保户”依法对自己的遗产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

2、“五保户”没有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一般应归集体所有。因为集体对他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必然享有接受其遗产的权利。这样做,也是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相适应的。如果“五保户”和农村集体组织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五保户”的遗产也应归集体所有。

3、如果“五保户”的亲友或近邻对其生前尽了一定的义务,曾经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照顾,那么在分割“五保户”的遗产时,也应当适当的分一些给这些亲友或近邻,以鼓励人们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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