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

 

《合同法》第229条即是买卖不破租赁的直接体现,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我国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包括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我国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是:

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这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基本条件。

2、租赁物已交付于承租人。

3、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由第三人享有。所有权关系的变动是该原则得以成立的条件。但这种所有权关系发生的变动应当是在租赁期间。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的是承租在先的人的利益,以免所有权的变动而使其处于生活生产不安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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