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中包括法定节假日,要不要支付工资?

 

【问题咨询】

西安的王先生说:他们公司有个干了五年多的老员工,在今年9月,因病请假,请假期限是从今年9月20日到10月30日。王先生想问:要不要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

【齐信解答】

首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工资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在病假期间,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应当为这位员工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40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45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因此,关于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并不能因为职工未提供劳动而不支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该安排劳动者休假,如果需要工作,则另外需要支付加班费用。这位员工已经工作了五年多,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工资。

所以,王先生所在的公司需要支付工资。这位员工真正的请病假期限应该是9月20日到29日和10月8日到10月30日,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病假工资规定支付。而国庆、中秋的八天假期的工资,应按照法定节假日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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