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问题咨询】

山东的方先生说:2011年他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套内面积(房屋内部可以使用的面积) 为100平方米。可后来等方先生入住时发现该房屋的套内面积仅为90平方米,合同内约定的面积不符。方先生要求开发商退房,但是开发商不仅不同意也未给予赔偿。方先生想问: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齐信解答】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所购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的情况,那当出现所购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的情形时该如何处理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由该条文我们可以得知,当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规定出现误差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约定的,则以3%为界,面积误差值在3%以内的 (含3%),按合同价格结算;面积误差值超过的3%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若其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可按不同情况,根据法律进行处理。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方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若方先生想继续履行合同,在房屋面积误差3%范围内,开发商应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误差3%以外的,购房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者。

在实践中,为了减少因面积误差出现的纠纷,还有一个问题要提醒购房者注意。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的房屋面积是套内面积,还是外围面积,以免房屋出卖人利用漏洞,侵害购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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